产品分类
联系我们
地 址:莱州市大原路358号
邮 箱:td1958@td1958.com
电 话:0535-2481121 2715211
2715238 2715213
售后服务:0535-2482061
传 真:0535-2480321
一、简介
1.1 LLY-07H多功能织物阻燃性能测试仪,用于测定纺织品续燃、阴燃及炭化的倾向。适用于阻燃的机织物、针织物、涂层产品、绗缝制品等
1.2 符合标准:ISO6940、ISO6941、EN532、GB/T5456等。
二、仪器的主要技术指标
2.1 定时范围0.1s~99.9s
2.2 计时精度0.1s
2.3 可分别进行垂直法(EN532)、国际标准ISO6940、国际标准ISO6941(GB/T5456)等阻燃性能的测定。
2.4 试验火焰高度:可调
2.5 试样尺寸:560mm×170mm、70mm×190mm、150mm×190mm
2.6 电源: AC220V±10% 50Hz
2.7 功率:20W
2.8 重量:40kg
2.9 供给仪器的气体输入压力应在15kPa~20kPa之间
三、仪器注意事项
3.1 检查运输时仪器部件有无脱落、松动、变形现象。
3.2 仪器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通风柜中,以便及时排除试验过程中所产生的烟雾等。
3.3 连接气源至仪器的胶管应牢固可靠,不得松动漏气,以保证试验安全。
3.4 仪器必须可靠接地,注意接地线要单独安装。
3.5 使用环境:温度20℃±15℃,相对湿度<85%,周围无腐蚀性介质、可燃气体及导电尘埃。
3.6 仪器在点火时须打开前门,以防止气体爆燃。
3.7 仪器备有火焰高度指针,易于调整火焰高度。
3.8 在整个试验结束后,必须关闭气源总阀及电源。
3.9 严格按说明书操作使用,维修时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四、仪器的安装及操作
4.1 控制箱
1、控制箱有关开关及旋钮介绍:
■气源:仪器的气源供给及关断。
■小火调整:用来调节小火火焰的高度。
■大火调整:用来调节仪器燃烧试样时的大火火焰高度。
■大小火控制按钮:按下去,控制大火开关电磁阀吸合,调整大火开关调整火焰高度,按上来,控制小火开关。
■电源开关:用于仪器电源的开啟与关闭。
■气源开关:用于仪器的气源供给及关断。
■进气口:用于输入丁烷气(在背面)。
■控制器:用于控制仪器的功能及进行燃性能测试试验。
4.2 点火器结构图
火焰针:用来观察火焰调节高度。
点火器:点火器可以旋转,用来作标准的点火方式。
推杆:用来调节点火器的位置。
重锤孔:此孔主要是用来作ISO6941标准。
注:开机、复位、点火时间设置必须将小重锤取出来不可放在重锤孔中,以免影响试验。
4.3 控制器功能键介绍:
方法键: 按此键可循环选择八种试验方法
A:垂直法(EN532) B:水平法 C:45°A法 D:45°附录A法 E:小45°
F:绗缝制品 J: 国际标准6940:2004(E) L: 国际标准6941:2003(E)
设置键:按此键可进入当前试验方法点火时间的设置,设置完毕再按一次退出设置状态并存储数据。
开始/结束键:按此键开始实验,实验中按此键结朿实验;在设置状态下按此键可调整点火时间的百位数。
续燃键:在试验中按此键转入续燃时间测定;在设置状态下按此键可调整点火时间的十位数。
阴燃/查询键:在试验中按此键可转入阴燃时间测定。实验结束后按此键可循环显示刚才的实验数据(点火时间、续燃时间以及阴燃时间);在设置状态下按此键可调整点火时间的个位数。
五、仪器的使用
仪器操作方法:
注:在进行试验前,首先须按釆用的试验方法更换为该方法规定的试样夹座、试样夹具、点火器!
打开电源开关,数码管显示“LLY07”,如果当前点火器没有复位的话,系统自动复位,此时所有按键无效,直到点火器正常复位。
注:开机、复位、点火时间设置必须将小重锤取出来不可放在重锤孔中,以免影响试验。
5.1 垂直法实验(A)EN532标准参考此试验方法进行:
火焰调试:
试验之前,“大火”、“小火”应在关闭状态。然后打开“电源”开关和“气源”开关,电源指示灯亮。打开前面防护玻璃门,用打火机将点火器点燃。调整小火前,需将大小火控制按钮按上来,控制小火开关打开,此时可以调节小火高度。右手逆时针缓慢旋启“小火”调整旋钮,当燃烧气体点燃后,松开“点火”按钮,关上前面防护玻璃门。调节“小火”旋钮,把火焰高度调至稳定在5mm(按“点火”键时显示屏的显示可能熄灭,可按“预置”键恢复)。在将大小火控制按钮按下去,控制大火开关电磁阀吸合,此时可以调节大火高度。调节“大火”旋钮,使火焰高度到达“火燃高测量环”(40mm)的高度,火焰稳定后,按“结束”键,返回小火状态,准备试验。
注:因气体有一定的滞后性,故调整时,待火焰稳定后,进行测量。在工作过程中禁止按“点火”键,以防干扰仪器。
5.1.1 连续按“方法”键,直到数码管显示“AXXX”,“A”为垂直法实验 “XXX”是点火时间:按“设置”键进入点火时间设置,按“开始/结束”键调整点火时间的百位数,按“续燃”键调整点火时间的十位数,按“阴燃/查询”键调整点火时间的个位数,点火时间设置为15s。
按方法标准的要求把试样夹好,并挂在试样挂钩上。打开气源开关,用打火机点燃点火器。参照火焰调试方法用控制箱火焰调节钮调节点火器的火焰高度为40mm。
5.1.2 按“开始/结束”键点火器前行,到达点火位置后自动开始计时(点火指示灯亮,),点燃试样,到达预设点火时间后,点火器复位,同时开始续燃计时(续燃指示灯亮,点火指示灯灭)。
5.1.3 观察试样至没有明火,按“阴燃”键结束续燃计时开始阴燃计时(续燃指示灯灭,阴燃指示灯亮)。
5.1.4 继续观察至阴燃停止时按“开始/结束”键结束本次试验,显示阴燃时间。
5.1.5 按“阴燃/查询”键,可查询本次点火时间、续燃时间、阴燃时间,并按标准要求做好记录。
5.1.6 第一个试样测试完毕后,从试验箱中取出试样,清除试验箱中的碎片,清洁试验箱后,再测试另一个试样。
5.2 国际标准6940:2004(E) 测试垂直放置位置的样本的易燃性
5.2.1 连续按“方法”键,直到数码管显示“JXXX”,“J”代表国标6940:2004(E)的实验法, “XXX”是点火时间,按6.1.1 方法将点火时间设置为想要的时间。
5.2.2 按国际标准6940:2004(E) 准备好试样后,并将试样放在试样支架上。(参照5.1 火焰调试调整火焰高度)
5.2.3 按“设置”键,设置好点火时间。
5.2.4 按“开始/结束”键点火器前行,到达点火位置后自动开始计时(点火指示灯亮)到达预设点火时间后,点火器复位,观察试样是否被点燃。
5.2.5 在点火计时过程中,如果发现试样已经被点燃,可以按“续燃”键,让点火器复位,结束测试。
实验方法:
先设置点火时间,进行预先点火测试,来确定一个固定的点火时间。(可以设置点火时间为20秒,点火过程中发现试样已经被点燃时,按“续燃”键让点火器复位,当前的点火时间就可以做为固定的点火时间)。然后将刚才测出的试样点燃间设置为点火时间,开始实验,点火时间结束,点火器复位后,观察是否引起燃烧。再换一个试样,如果先前的样本已被点燃,则点火时间减少1秒;如果先前的样本未被点燃,则点火时间增加1秒。记录火焰点火时间以及是否被点燃。如果点火1秒样本就被点燃,则记录为“0”秒时未点燃,并且以1秒的点火时间再进行测试。如果点火20秒,样本未被点燃,则以20秒的点火时间再进行测试。直到至少有5个样本被点燃和5个样本未被点燃。如果点火1秒就点燃,则继续测试直到时至少有5个样本1秒点燃。如果点火20秒,样本未被点燃,则继续测试直到至少有5个样本20秒未被点燃。
备注:使用的最长点火时间是20秒,一般情况下,如果在此点火时间内材料未被点燃,则点火时间再长也不会被点燃。如有必要,测试可延长超过20秒,并在测试报告中报告实际情况。
5.3 国际标准6941:2003(E) 测试垂直放置样本的火焰蔓延性能
5.3.1 连续按“方法”键,直到数码管显示“LXXX”,“L”代表国标6941:2003(E)的实验法, “XXX”是点火时间,按6.1.1 方法将点火时间设置为想要的时间。
5.3.2 按国际标准6941:2003(E) 准备好试样后,并将试样放在试样支架上。(参照5.1 火焰调试调整火焰高度)
5.3.3 按“设置”键,设置好点火时间(以测试火焰点火10秒或根据ISO6940来确定更严格的点火时间)。
5.3.4 按“开始/结束”键点火器前行,到达点火位置后自动开始计时(点火指示灯亮)到达预设点火时间后,点火器复位。
5.3.5 当火焰烧到夹具上第一标记线,并导致标记线另一端的重锤落下时仪器自动记录下当前时间。
5.3.6 当火焰烧到夹具上第二标记线,并导致标记线另一端的重锤落下时仪器自动记录下当前时间。
5.3.7 当火焰烧到夹具上第三标记线,并导致标记线另一端的重锤落下时仪器自动记录下当前时间,结束当前测试。(重锤从外向里顺序1、2、3,标记线从下向上1、2、3)
注:仪器试验完毕必须取下小重锤,以免影响其它试验。
5.3.8 如果想在试验自动结束前中止测试,就按下“开始/结束”中止当前试验。
5.3.9 试验结束后,按“阴燃/查询”键,可查询本次试验数据,“点火”指示灯亮时表示当前查询的是点火时间,“续燃”指示灯亮时表示当前显示的是第一标记线烧断时记录的时间,“阴燃”指示灯亮时表示当前显示的是第二标记线和第三标记线被烧断时记录的时间。按“阴燃/查询”键查询时显示的时间排列顺序为:点火时间-第一标记线烧断时间-第二标记线烧断时间-第三标记线烧断时间。
注:本仪器资料若有错误请及时提出,若有变动,恕不通知,请见谅!